「这样就够了,」程月亮说,「能触动一个人,就够了。」
她们的生活很简单。早上一起吃早餐,然後cHa0汐看店,程月亮写作;下午一起去市场买菜,回家做饭;晚上一起看电影或读书,或者什麽都不做,只是并肩坐在窗边,看着天空慢慢变暗。
周末她们会去河堤骑脚踏车,去海边的卡夫卡喝咖啡,去她们高中时去过的所有地方。有些地方变了,有些还是老样子,但她们不再在意。重要的是,她们还在一起。
程月亮的父亲在她小时候就离开了,母亲过世後,她没有其他亲人。cHa0汐的父母一开始很难接受,但看见nV儿这麽多年来第一次笑得这麽开心,渐渐也软化了。他们会在过节时邀请程月亮回家吃饭,会问她书店经营得怎麽样,会像对待另一个nV儿一样对待她。
「我很幸运,」程月亮说,「能有这样的家人。」
「他们也是你的家人,」cHa0汐说,「我们都是。」
在一起第三年,她们决定结婚。
台湾还没有同婚合法化,但她们办了一场小型仪式,在书店里,邀请了最亲近的朋友和家人。cHa0汐穿着白sE洋装,程月亮穿着蓝sE衬衫,她们交换了戒指,是简单的银圈,内侧刻着彼此的名字。
「我不需要法律承认,」程月亮在致词时说,「我只需要在场的每一个人作证,我Ai这个人,从十六岁到现在,从现在到永远。」
cHa0汐握着她的手,泪水模糊了视线。她想起十六岁那个雨天的午後,程月亮说「等雨停」,想起二十二岁那个绝望的河堤之夜,她们被迫分离,想起二十八岁那个重逢的午後,她们终於说出「我喜欢你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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