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好像也并不是那麽重要。」田瑗两掌一摊。
「不可能!如果不重要,那就是特别。」田瑀收起玩心,神sE间多了几分认真。「你想想,那可是苍穹文化呢!这事《刑法》管不着是没错,但如果行迹败露了,你可能会被出版界永久封杀喔。」
「我说──全台首屈一指的资安专家,你是在质疑自己的技术,还是打算开一道供人逆向追踪的後门?」田瑗挽起手,居高临下地看着他。「好吧。如果非要定义,单就文学交流这一点来看,对方确实是一个十分特别的文友与读者,会让人想不计代价出手援助的那一种。」
至於重要与否,得看交心的程度。
必须等到实际接触天天天晴本人,看清对方的风骨和品行後,田瑗才能决定这段关系是要进阶为灵魂的挚交,或者仅仅停留在萍水相逢的位置。
如果可以,希望对方不会令自己大失所望。
田瑗登入范惜缘的新创帐号,在「浅谈界神奇的〈齐物论〉」贴文下方,科普妨害名誉罪章的法律小知识。一来等於间接暗示h冤言「你的行为已涉嫌诽谤,最好适可而止」;二来,也是顺道为自家事务所打广告。
她并未参与范惜缘与天天天晴的视讯面谈,事後,范惜缘也没让她协助律师函或存证信函的初稿撰写。
「范律师,要挂在社群平台上的贴文写好了,要过目一下吗?」田瑗转头问道。
「好喔。」范惜缘滑动座椅来到她的座位旁,快速扫了一眼萤幕,点头:「嗯,很好,就照这样子发布。对了,先叫Justis画一张妨害名誉罪和诽谤罪的对照表附上去。」
「这个容易。」田瑗先将贴文储存为草稿。「只是范律师,你怎麽不学那些网红律师,在镜头前露脸说上几句话?以你的专业、口条和外型,哪怕没有新客源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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